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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15:39 股吧网页版
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6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4.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为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9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85,828.77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039.59万元。中兴华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11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为人民币14,809.90万元。

(四)风险承担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
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
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7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宝武镁业
(002182.SZ)、哈森股份(603958)的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5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
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
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所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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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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