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 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 68
号公司办公楼 603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
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 求,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十)审议通过《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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