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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17:41 股吧网页版
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93,777,347.4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262,733,500 股 , 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236,460,150.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2.38%。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670,000 股,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若上述股份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未完成全部股份激励授予,则未授予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为 17,550,74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254,010,898.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01%。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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