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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19:36:11 股吧网页版
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公司 OA 系统、电话等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恩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系因公司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调整的
方法和程序均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辰欣药业股份有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如下议案: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融资情况及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如下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委托理财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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