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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49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1,134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此外,因公司未满足 2023 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269,874 股作回购注销处理。综上,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431,008 股作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431,008 1,431,008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 2024 年 6 月14 日(含)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本次,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38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5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775%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19 年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
润增长率低于 775%。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将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1,431,00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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