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会计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分类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C--27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1,034.29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 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 年 1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2023 年度审计第
一次沟通,就项目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交流。
2024 年 4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审计进行
第二次沟通,就公司本年审计安排、重要性水平确认、审计关注事项、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财务报表同期变化情况等事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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