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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刘朝霞女
士、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和董事刘品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刘朝霞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错误。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讨论和沟通了公司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对大华事务所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和丰富公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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