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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17:32: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9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34 号

──────────────────────── 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
时任董事长祝昌人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元成,A 股证
券代码:603388;

祝昌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姚丽花,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柴菊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陈 平,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 号)、《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1 号)(以下合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在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是根据《警示函》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 2020 年、2021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告显示,2020 年年度至 2023 年三季度期间,公司与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开发)合作的相关工程项目中砂/石料的收入成本未做甲供抵消处理,存在多计收入成本的情况,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在甲供砂/石料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元成投资),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中多项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三季度合计调
减收入 16,122.41 万元,调减成本 15,530.48 万元,影响净利润-184.90 万元,其中: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三季报分别调减收入 11,821.92 万元、2,402.26 万元、1,877.33 万元、20.90 万元、20.90 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16.54%、4.19%、5.74%、0.09%、0.07%;分别调
减成本 11,605.97 万元、2,087.56 万元、1,828.15 万元、8.80 万元、
8.80 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22.94%、4.99%、7.22%、0.05%、0.04%;分别影响净利润-38.55 万元、-209.31 万元、-15.66 万元、49.01 万元、78.62 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0.42%、4.44%、0.29%、2.84%、11.75%。

二是根据《警示函》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相关项目审计差价未能及时入账,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对 2022 年年度、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公告显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部分项目的
审价报告出具时间为 2022 年 9 月—10 月,由于公司未及时获得
相关项目审计报告,未能及时入账,存在跨期收入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调减主营收
入 1,416.14 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1,355.95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4.60%、25.61%、0.39%、1.0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调减总资产、净资产1,355.95 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0.38%、1.01%。

(二)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公司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在甲供砂/石料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元成投资,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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