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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1 09:50:50 股吧网页版
公司舆情|ST元成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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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元成”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称,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决定对ST元成及时任财务总监陈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公告截图

  经查明,2024年5月1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显示公司于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存在多处文字表述及数据错误,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重要内容。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整个会计年度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出现多处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平作为财务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柴菊竹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陈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此前,7月29日,上交易所下发关于对ST元成、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交所称,因ST元成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决定对ST元成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祝昌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丽花,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时任财务总监陈平予以公开谴责。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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