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黄桂莲,曾于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从事财务软件开发职务,于香港李卓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历任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经理,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经理,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拥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家数未超过 3 家,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或讨论。在会前,本人认真预审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确保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做出准确判断,并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内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2023 年度,本人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事项,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具体如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姓名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黄桂莲 4 7 7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各项职能,为董事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全部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施行后,公司召开过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同时,本人积极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中、后期分别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报告结果进行专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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