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22:41:35 股吧网页版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人
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戴继雄先生,男,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
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CP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上海。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系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五金矿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在香港上市的一家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做出独立判断。自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对重大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公司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给本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未有任何干预行使职权的情形。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参加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戴继雄 6 6 0 否 2

(二)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2023 年共计召集与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参加公司讨论和决策相关重大事项。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项意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日常工作及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吉翔股份现场办公次数不少于 20 天,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积
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职以来,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高管与独立董事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拉近了独立董事与经营层在公司业务方面的距离,解决好董事会决策过程必须的信息对称难题,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