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七月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
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理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
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签订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合同的事项;
(二)公司购买或处置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事项;
(三)签订出售产品、商品的合同;
(四)签订提供或接受劳务合同的事项;
(五)工程承包;
(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一)投资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4)债权、债务重组;
(5)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6)转让或者受让研发与开发项目
(二)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四)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七)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发行证券融资,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交易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交易事项中涉及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与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 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有权签订单笔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购买、销售合同及接受、提供劳务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公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三)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评估,报总经理审核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下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评估,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拟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报董事长批准,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下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依据本制度行使审批权限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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