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1 20:15:49 股吧网页版
鼎信通讯:鼎信通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1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4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4

第二节 会议提案的提出与征集......5

第三节 会议通知及会前沟通 ......6

第四节 会议的出席......7

第五节 会议的召开......9

第六节 会议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10
第四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12
第五章 附 则 ......12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也可设副董事长1-2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中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 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的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十) 选举董事长;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 制订、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 审议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所
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