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被提名人资料后,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先生、张千帆先生、盛永建先生的履历、任职资格等材料,上述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归东先生、陈世贵先生、王强先生的履历、任职资格等材料,上述人员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全体委员认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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