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5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尚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存在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回购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4/9/12
预计回购金额 8,0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8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48.18 万股~672.27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09%~1.6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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