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4 17:21:42 股吧网页版
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6,由公司董事长花莉蓉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789,8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4%

实际回购金额 99,893,380.1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11 元/股~22.18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花莉蓉女士《关于提议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花莉蓉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实际回购股份5,7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18元/股,最低价为 15.1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9,893,380.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收到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董事兼
总裁梅义将先生拟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公司
股份;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拟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