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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3 - 2024/7/4 2024/7/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拟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99,485,9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896,200 股及股
权激励待回购注销股份 50,700 股,即以 894,539,0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7,269,514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3.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对外披露《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自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 3,764,600 股。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8,660,8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截止本公告日总股本 899,485,928 股,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8,660,800 股及股权激励待回购注销股份 50,700 股,即以 890,774,4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5,387,214.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899,435,22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 890,774,428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不送转股份,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0)÷(1+0)。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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