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7:51:58 股吧网页版
翔港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平)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91 年 7 月起,历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目前,赵平先生还兼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兼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 2023 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赵平 9 9 0 0 5

本人 2023 年度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3 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

网站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

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

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

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

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