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底特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权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底特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底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底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5、审议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健全 ESG 管理体系,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工作职责,并同步修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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