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5 21:41:19 股吧网页版
突发!A股“鸭脖大王”被立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K图 603517_0

  8月15日晚,绝味食品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绝味食品是A股卤味龙头,有“鸭脖大王”之称。实际上,早在去年,绝味食品曾就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警示函显示,2021年6月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网聚”)与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和府”)E轮融资投资方及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投资转让及增资协议。截至2021年10月22日,江苏和府E轮融资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相关一揽子交易的第一阶段交易已全部交割完成。

  交割完成后,深圳网聚持有江苏和府的股权由23.08%变为16.92%,此次股权投资转让最终确定收入2800万美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1.14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21%。

  警示函显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在签署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直至第一阶段交易全部交割完成后,才于2021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同时,绝味食品存在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的问题。警示函显示,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

  另外,警示函还指出,绝味食品还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问题。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