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00:30:51 股吧网页版
摊上事了?因涉嫌信披违法 绝味食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速读公告
来源:财联社

K图 603517_0

  财联社8月16日讯(记者黄路)“卤味一哥”再度被监管层盯上。昨晚,绝味食品(603517.SH)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绝味食品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昨晚公告没有披露信披违规的具体事项。而不止一位接近公司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次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或许还系公司此前引发监管措施事项所致。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去年4月28日,绝味食品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湖南证监局的《决定》,该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绝味食品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

  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董事长戴文军、原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原财务总监彭才刚、财务总监王志华、董事王震国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虽然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对其中所提及的问题及要求,制定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整改。但同年8月18日,上交所向绝味食品及时任董事长戴文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时任财务总监王志华、时任董事王震国、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下发监管警示。

  具体原由还是指向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此外,早在2021年11月,上交所对绝味食品及董秘下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系绝味食品旗下子公司深圳网聚在与和府捞面E轮融资投资方进行股权转让后,所取得资金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披露。

  从时间轴看,绝味食品上述违规问题均被湖南证监局、上交所出具过监管措施或下发警示函。这次绝味食品被证监会立案,具体涉及何种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在公告中并未详细说明。财联社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对外公开电话试图了解详情,但未获接通。

  对此,不止一位接近绝味食品的相关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次更高层面的立案,或许仍是主要围绕上述“老问题”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在经历了过去几年的“跑马圈地”高速扩张后,自2022年起,休闲卤味行业发展普遍承压,包括煌上煌、周黑鸭等,经营数据都显示鸭制品生意开始变得艰难,企业市值亦同步出现缩水。

  财报显示,2022年绝味食品实现营收66.23亿元,同比增长1.13%,实现归母净利润2.33亿元,同比下滑76.29%。这是绝味食品自2017年上市后交出的最差的业绩“答卷”,净利润水平还不及2016年。

  随着成本端改善,2023年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修复,实现营业收入72.61亿元,同比增长9.64%,实现归母净利润3.44亿元,同比增长46.63%,但这仍低于公司2021年业绩“峰值”,当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8亿元。市值表现看,公司2021年最高市值一度超过5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业绩和市值双高点的2021年启动了定向增发,并最终在2022年底以52.21元/股,增发新股2260.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1.80亿元。参与绝味食品此次定增的15家认购方,既有UBS、JP摩根这样的国际巨头,也有广西农垦资本、湖南轻盐创投等国企。

  令人玩味的是,绝味食品在2022年底完成非公开发行不久,在2023年3月初,即抛出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告,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此次拟发H股的公告,引发公司股价的新一波下行。财联社记者了解到,绝味食品的H股发行计划,在2022年参与定增的投资人中也引发不解。截至目前,绝味食品的H股计划,并未见公告最新进展。

  市值表现来看,2021年创下500亿元市值高点的绝味食品,已走了一段漫长熊途。截至今年8月15日,公司市值已跌破百亿关口,最新市值为91亿元,股价为14.69元/股。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资本市场从严监管力度不减。8月以来,已有10家左右上市公司或相关方被立案调查,纵观被立案调查的缘由,多和“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有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