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或“大华”)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遵守职业操守、公允表达意见、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 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如下: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翔: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华文君:201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峰: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8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 家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 执业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
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 质量管理水平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2 月对公司 2023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
审工作,2024 年 2 月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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