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4.27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70.42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2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67.93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65,932.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2.1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289.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5,289.93
项目投入 B1 61,969.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20.73
项目投入 C1 3,206.9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95
项目投入 D1=B1+C1 65,176.4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21.6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35.1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1,535.12
差异 G=E-F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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