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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6:15:30 股吧网页版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股票简称:众源新材 证券代码:60352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需要长期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10 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 5 万吨铜带坯生产线
项目(二期)、年产 5 万吨电池箔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厂房及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且采购轧机等生产设备周期长、产能爬坡速度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 6 年,可以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为保证上述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进行融资。

2、可转债兼具股债双性,可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符合条件时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相当于在发行公
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因此兼具股性和债性。与长期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相比,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较低,可以减轻公司的利息支出压力。此外,投资者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转股,转股后可进一步降低公司偿债压力和利息支出。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能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取得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并充分利用债务杠杆提升资产收益率,提高股东回报。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一期已奠定坚实基础,一二期联动规模效应明显

两个募投项目一期均已完成土地购置、主要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投入(资金来源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不足部分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二期项目需继续进行投入,方可实现公司的产能规划,摊薄部分固定制造成本,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以应对市场竞争。公司在一期项目中积累的压延工艺技术、轧机等核心设备采购调试经验、市场开拓经验等方面的技术及运营经验,为二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具备可行性及必要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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