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0 20:31:46 股吧网页版
神马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5 月 20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
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鑫鑫先生、金玲女士、吕兆
宝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7.95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57.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鑫鑫先生、金玲女士、吕兆
宝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按照预留比例不超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的要求相应调整预留份额。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96.76 万股调整为
90.8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7.41 万股调整为 72.71 万股,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35 万股调整为 18.18 万股。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鑫鑫先生、金玲女士、吕兆
宝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20 日
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49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72.7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