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11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
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一致同意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拟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有效落实、执行本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计划中规定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发生时,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4.授权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事项或激励对象发生计划规定的离职、调离、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5.授权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时对相关样本进行剔除或更换;
7.授权董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8.董事会可以视情形授权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处理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有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激励对象考核工作、在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