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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21:30:30 股吧网页版
神马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
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同意公司将“变 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 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 (一期)”。同意建设“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总投资金 额为 26,521.7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8)。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并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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