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王安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于 2023年 4 月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国际”或“公司”)签订《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嘉诚国
际开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就 2023 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续督导制度,保荐代表人根据上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市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持续
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嘉诚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国际存在需要保荐机构按有关规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本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嘉诚国
5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 际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和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违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违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并有效执行公司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并有效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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