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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子公司与关联方《长期贷款合同》、
延长公司提供担保期限暨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 2 月 17 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长期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方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尔康美诺华”)提供 3 亿元人民币借款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天康”),公司为美诺华天康的上述关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随着公司与科尔康美诺华合作的深入,基于双方互惠互信的合作基础,结合双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科尔康美诺华同意将《长期贷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由“自首次提款之日起 7 年”修订至“自首次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9 年”,并同步修订《长期贷款合同》中的其他相应条款,重新签订《长期贷款合同》。拟修订《长期贷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之日起 7 年。 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9 年。
年利率:浮动利率,以欧洲央行发布的每个 3 月期 年利率:浮动利率,以欧洲央行发布的每个 3 月期
计息期第一天的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放利率为基 计息期第一天的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放利率为基
础,上浮 250 个基点(目前约: -40 个基点+250 个 础,上浮 250 个基点(目前约: -40 个基点+250 个
基点=2.10%每年)。 基点=2.10%每年)。最高利率不超过 3.5%每年。
还本:每隔半年偿还一次,共分九次。第一期付款 还本:每半年支付一次,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开始
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于首次提款后第 36 个月 支付,第一笔还款金额 2000 万元。
支付。
付息:以实际提取的贷款本金和自提取之日起算的 付息:以实际提取的贷款本金和自提取之日起算的
实际天数为计算基数,根据一年 360 天实际天数计 实际天数为计算基数,根据一年 360 天实际天数计
息。贷款利息每 3 个月计算一次,每期截至每年的 3 息。贷款利息每 3 个月计算一次,每期截至每年的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首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利
个计息期的首日为借款提取之日。应付利息应在每 息每半年支付一次,随分期偿还的本金一并支付。半年支付一次,随分期偿还的本金一并支付。第一 自 2024 年度起,利息支付与本金同步延后两年,即
期利息在第一期还本的同时一并支付。 第一期利息将于第一次归还本金时(2026 年 8 月 15
日)一并支付。
担保:借款人以现有全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以及 1 号、2 号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抵押给贷款人, 担保:借款人以现有全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并承诺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对新建 3 号车间后新增的 以及 1 号、2 号、3 号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抵押给贷
房屋所有权以及 3 号车间的生产设备(最终以满足 款人。同时,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标准和目的的设备清单为准)办 保。
理补充抵押登记。同时,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基于拟重签的《长期贷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由“自首次提款之日起 7年”延长至“自首次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9 年”,公司拟与科尔康美诺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为美诺华天康上述关联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同步延长。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资金拆借交易或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的相关交易累计金额均为 0 元(不包括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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