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18:21:13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宁波

二○二四年八月八日

目录

会 议 议 程...... 3
会 议 须 知...... 4议案一

关于 IPO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议案二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
途的议案...... 8议案三
关于修订子公司与关联方《长期贷款合同》、延长公司提供担保期限暨授权公司
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11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研发园 B1 号楼 12A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两名;
2、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IPO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
2

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关于修订子公司与关联方《长期贷款合同》、延长公司提供担保期限暨
3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4、董事会秘书简要介绍议案要点;
5、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及对议案进行表决;
6、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并由主持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7、休会,等待汇总网络投票结果;
8、宣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1、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 议 须 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的注意事项及会务安排通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大会会议现场仅就相关议案进行讨论商议,与会人员不得讨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内容。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仔细填写表决票,在表决票上“同意”、“反对”、“弃权”的相应空格上打“√”,并写上姓名、持股数。若表决栏或者股东签名处为空白则视为“弃权”。表决期间,股东不再进行发言。填写完后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下午收市后提供。

六、会议的计票工作和监票工作由会议指定的工作人员及由会议选举的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律师与监事代表负责;计票员应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由于网络投票结果需下午收市后取得,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可在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期间,稍作停留等待表决结果,亦可提前返程,于交易所网站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开始后,与会人员请将手机铃声设置成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

关于 IPO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IPO 节余募集资金
36,579,708.67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