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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17:30:58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 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50,000.0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81,45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241 号)。

二、首发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首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美诺华天康”)、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2 年 14 日、2019 年 11 月 7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后因公司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按照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首发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联
证券承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美诺华天康、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已分别与保荐
机构万联证券及专户银行于 2020 年 9 月 9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332006273018010084890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司宁波海曙支行

原用于“年产 30 亿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粒)出口固体制剂建

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3901120029003050553 设项目”,已变更用于 已注销
“年产 400 吨原料药技

术改造项目”

原用于“药物研发中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332006293018010047644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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