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17:27:08 股吧网页版
ST通脉: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目 录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8日,14点4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段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即9:15-15:00。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刚先生
六、参加人员:

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薛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补选于鹏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宣布决议;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将无法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表决票中,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多选作废票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或几位董事候选人;股东应将投向每位候选人的票数在“投票数”栏中写明;不填表示弃权;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作废票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