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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09:33 股吧网页版
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瑞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林瑞超)

本人作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3 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基本原则,认真、恰当、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本人现将 2023 年度履职的情况向全体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
届,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如下:
林瑞超先生,男,1954 年出生,药学博士、专家。曾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法国第戎大学教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药民族药检测中心研究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研究员。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师。2021 年 5 月起,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照
相关规定亲自参加每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并表决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次) 事会(次) 事会(次) 会(次) 会(次)

林瑞超 10 10 0 0 1

本人始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和了解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10 次会议。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10 次,实际参加会议 10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涉及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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