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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0:29:34 股吧网页版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剑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剑生)

本人章剑生,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章剑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专家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专家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警察协会特邀理事等职务等。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已出版《现代行政法总论》《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上下卷)《现代行政法专题》等代表性学术专著 10 部,主(参)编《行政法判例百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学规划法学教材 13 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学术专论 100 余篇,主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原理与制度研究》《行政程序法研究》等国家、省部级课题 10 余项,《行政程序法学原理》《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等

多项研究成果荣获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

等。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

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自查,本人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

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上任,应出席董事会 1 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表决情 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参加会议 况 次数

章剑生 1 1 0 0 否 同意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

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因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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