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8:19:04 股吧网页版
三星新材:三星新材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股票代码:603578 股票简称:三星新材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六月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8,327.28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资金支持

受益于下游行业发展及集中度提高,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从而对流动资金需求快速增长。

公司拟进一步稳固在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相关领域应用,主要措施包括:(1)在现有玻璃门体细分市场如饮料柜、冷冻柜、酒柜、商超柜市场中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2)积极拓展更多终端应用领域中的玻璃门体业务,如新零售中的自取柜、保存药品或生物制品的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设备等。(3)积极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使得公司产品更加节能化、个性化和智能化。(4)公司具有较为全面的玻璃深加工能力和设备,未来将根据产能和细分市场具体发展情况适时拓展更多玻璃深加工细分领域。

为实现上述战略部署,保障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在产品开发、性能提升以及开拓市场等环节,均需要公司合理统筹安排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后续在业务布局、研发投入等方面将拥有充足资金进行战略优化,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促使公司未来业务健康、长远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受客户性质影响,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截至 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为 51,296.6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 45.46%,经营性应收款项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2、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管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募集资
金到位有助于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明显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营运资金进一步充实,公司总体资金实力提升,增强了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项目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的报批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