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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仝小飞先生、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黄运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会先生、苏坤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苏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仝小飞先生、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黄运通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仝小飞先生、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黄运通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会先生、苏坤先生、刘勇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李会先生、苏坤先生、刘勇先生能够胜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仝小飞先生、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张
以涛先生、任铁先生、黄运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致同意李会先生、苏坤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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