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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6 月 20 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高能环境”)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 9 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秀姣女士、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意见。
同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燕女士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全部 3 名监事以记名投
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自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 年 6 月 26 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高能环境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8日以内部张榜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高能环境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确定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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