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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8:45:06 股吧网页版
广信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认为,容诚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以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容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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