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6 21:20:44 股吧网页版
*ST天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银沙大街 3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胡世明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
联交易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核查报告》

基于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我们于 2024 年 5 月 3 日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华兴所”)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及相关内部控制按
商定程序执行全面核查业务。华兴所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出具《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核查报告》(华
兴专字[2024]24006430011 号)(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确认,在执行商定程序的基础上,除了已披露的关联方及其关联方交易,未发现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同时,除已披露的缺陷外,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度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关联交易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认为:华兴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充分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独立、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华兴所出
具的《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情况执
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
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司高度重
视,对《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全面梳理了关联方及其交易识别、披露等内
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已着手整改,且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出具《关于广东证监
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问题,我们建议公司持续加强、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审批权限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整改,加强对财务、运营、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和能力,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有效降低公司治理风险,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恳请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地持续整改,严格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治理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我们也期待并坚信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能够尽快消除此次非标审计意见事件的不良影响,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从而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和投资者的关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