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9:56:03 股吧网页版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度实现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
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2024 年 4 月 1 日,审
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