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士敏,1959年6月出生,学士,无党派。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副主任,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职员。现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249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002533)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经历了董事会换届,本人被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吴士敏 0 0 0
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表决 未亲自参加
吴士敏 4 4 0 1 否
(二)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我作为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拟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管的资料,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对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公司2023年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4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形式,为我提供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动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深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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