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64,814,8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69.6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930.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9.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9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2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790.7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24,125.3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2.28
项目投入 C1 9,08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71.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3,205.3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74.1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6,559.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6,559.57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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