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总经理工作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营层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提名
总经理,总经理提名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 3 年且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连聘可以连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
月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计算标准的,总经理可以做出审批决定。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程序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原则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要求时,可以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
责。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流程:
(1)制订议题、月工作总结及计划。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应至少于开会前一天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汇总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列入会议议题。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会议实效,力求精、短,会议不得穿插临时动议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
(2)通知。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出席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至少于开会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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