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精密”或“公司”)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艾迪精密(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迪精密(含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民生证券对艾迪精密(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东 阙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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