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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0:51:34 股吧网页版
朗博科技: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资料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2023年度,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封美霞女士、独立董事贾红兵女士及董事路国平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封美霞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0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资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资格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审计期间,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体系完整、层次清晰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业务规范操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并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年初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将其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进度,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专门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和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计委员审阅了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认为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按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工作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按季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关注关联交易的发生额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年度预计金额的范围内,对超过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补充审批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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