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6,603,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许大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无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关于股票
解押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其他股东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阳
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阳光新能源向各方共同设立并确认的共管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合计 135,167,184 元。其中,阳光新能源向许大红先生
支付的第一期款项中的 10,000 万元可提前解付,用于许大红先生解除其现有股份的质押,许大红先生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2024 年 10 月 28 日,控股股东许大红先生将原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股东名称 许大红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7,000,0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47.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72%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56,603,232
持股比例 30.8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大红 56,603,232 0 0.00% 0.00%
杨亚琳 64,000 0 0.00% 0.00%
合计 56,667,232 0 0.00% 0.00%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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