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在三年内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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