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新春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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