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马科技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鳗鲡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
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同意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 万元
4、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27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52325368X
6、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7、注册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 8 号楼 102 单元
8、经营范围:对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服务业进行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茶叶、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灯具、装饰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乐器、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肉制品、鲜冻禽畜、蛋制品、奶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系说明:天马投资系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8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688.45 23,648.23
负债总额 40,018.98 23,051.60
净资产 669.48 596.63
营业收入 2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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