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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1:40:05 股吧网页版
灵康药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72,562,673.7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54,251.2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 2023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708,422.48 元。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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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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